藏海书院 > 玄幻小说 > 风云九练 > 第九十二章事了拂衣去
回到定远,原先的那个客栈已经没了,林埭雨很仗义,又很热情的在另一家客栈开了几间上房;见真在指挥着弟子收拾东西。铁君然拜别回沧溟派,我回到客厅喝茶,多宝、薛步三则被早就等的不耐烦的谢小玲、阿莲、小莫莫围起来分赃;两个小丫头则是怯怯的躲在一边看热闹。

值钱的,能带走的没有,有的只是一些沉重的不能带走的笨重东西,当然也有好东西,比如那座青灵玉雕刻而成的大鱼缸,长有三米,宽也一米有余,这么大的青灵玉石,最少也有千斤有余,也只有多宝能带回来,还有那个根雕,那个四开扇的雕花屏风,那个五米多高的大铜鼎,那个厚重沉闷的大铁钟,玖宫岭几十年的积累,好的都在这些大件上面,那些小玩意还算是可有可无的。

像往常一样,三个女孩子优先选择,那些漂亮的,秀气的自然都名花有主,多宝、薛步三反倒很高兴,这只是逗师妹们开心的,和独秀峰的龙窟相比,这些只能算垃圾。

小莫莫很兴奋,招呼花如梦、花初晴小姐俩围着那个已经属于她的青玉鱼缸嘀咕了半天,好像三个人能抬走似的,我默不作声的看着她们胡闹,这可是检验心智,什么人想什么事,能不能成大器往往只是一念之间,平常举手投足就能看出来,那些能成大事的做事一般很稳,而且做得都是旁人无法指责的。

小莫莫用袋子收了鱼缸,和三个丫头蹦蹦跳跳去了后面,估计有什么好玩的想法。

我边喝茶边盘算着接下来的路数,看来该会一会那个百花老人了,好像听竹林三贤说是隐居在什么百花山蝴蝶谷,到底在什么地方要查清楚,黄岐颖大概和玖宫岭的余孽就是逃去了那里。

外面守门的弟子禀报:“林老爷来拜。”

我起身相迎:“快请进来!”

身份再大,对于长辈还是要以礼相待的;对于长辈摆架子,显身份的那都是混蛋,即便是皇帝,对他老爹也不得不称一句太上皇,称哥哥一声皇兄的,贬低自己家人,那就是贬低自己。

林埭雨还是那么清癯,高冷,也只有他这样的琳琳风骨才能生下林小喵这样的绝代风华;只是不自觉的少了几分清冷,多了两分亲热:“叶贤侄还是那么风清骨秀,先前都是老夫眼拙,错失绝配,不过老夫已经退了良家的聘礼,庚帖;叶贤侄可以择日请人纳聘,嗯,专渡巷的文夫人是专职的官媒,而且为人直爽,有男子之风,贤侄可以托她代为料理,能更妥帖一些。”

这是什么?马后炮还是事后诸葛亮?

我端起茶杯:“请喝茶。”

当然,这里没有送客的意思,只是借着喝茶整理一下思绪,酝酿一下词汇。

林埭雨却有些急,有些迫不及待:“听说叶贤侄去了玖宫岭,可有喵喵的下落?”

也是,任谁家的黄花大闺女被山贼劫走,都不会有好心情。

我有点明白了,在老林心里,以前冰清玉洁,人见人爱的喵喵只怕已经沦为残花败柳了,所以才迫不及待的答应亲事。换做以前我的脾气,不立即掀桌子才怪!

只是现在我有涵养,确切的说是成了尊者就得顾忌尊者的身份,不能动不动就蹦起来掐。何况我已经知道了林小喵的下落,心里有了底气,更进一步是我已经不看好这份缘了。

或许当日我和林小喵相遇真是缘分,那一刻的感觉至今记忆犹新,那一刻的林小喵在我眼里,是最完美,最耀眼的女神,她就是太阳,就是这世界的中心!为了她我可以尽我所有,甚至可以去死!

只是时过境迁,那份缘淡了,那份心远了。

这不是什么见异思迁,喜新厌旧;我更不是什么花心大萝卜,见一个爱一个,而是缘就是这样:在对的时间,对的地方,遇到对的那个人,时间不对,即使仍旧是那个人,没了那份感触,她再美,与我何干?

瞟一眼林埭雨那焦灼的神色,我摇摇头,以心比心,不忍让他这么难堪:“林翁放心,不管我们两家有没有牵连,林小姐我一定会完完整整,和以前一样送回来。”

林埭雨舒了口气,离开座位一揖到地:“叶贤侄大气!那老夫也把话放这里,喵喵不管如何,今后就是叶家媳妇,老夫一言九鼎!绝无反悔!”

好吧,我居然小心脏急剧的蹦跶两下,难道我们还有故事?

嗯,好故事都是山重水复疑无路,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套路,男女主角一般是经历了分分合合,误会与分歧以后才懂得对方才是最适合自己的,才最终没皮没脸的生活在一起,那是不是我要和林小喵干一架,打个黑天混地的,那才够意思,所谓不打不相识嘛,前人说的好:打是亲,骂是爱,最好不过用脚踹!没被所爱的人踹过得都不是真爱,毕竟爱你才珍重你,爱你才怒其不争,恨其志短;

我挥挥手,像扇飞围绕在周围的苍蝇。然后很和熙的道:“那好吧,小侄就拭目以待,看以后如何发展了,不论好坏,林翁这个仗义直爽的前辈我认下了。”

于是,林埭雨告辞。

我叫上薛步三,多宝,去贡院找祝阁樑,来定远主要的任务就是拉人入伙,这家伙虽然没有特出彩的地方,但是好歹识文断字,在我的英明领导下管几千人还马马虎虎。以后秋雨轩就是他大掌柜的了,尹师爷只能辅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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